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评选2008—2009年度学校后勤工作
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中小学:
2009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学校后勤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保证了学校的稳定,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表彰先进,继续推进学校后勤改革和管理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08—2009年度学校后勤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一)先进集体
全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中小学成绩显著的后勤部门或经营服务实体。
(二)先进个人
全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中小学后勤部门或经营实体中连续从事后勤工作五年以上的各级管理干部及员工(含合同制员工)。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后勤工作,措施具体有力,后勤改革思路清晰、锐意改革、较好地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开展“五个校园”活动,在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中反应及时,处理问题措施得当,保持学校的稳定。
2.注重针对学校后勤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进行理论探讨,指导改革发展,实践有创新。
3.管理科学规范,制度完善,保障有力,服务质量好,服务内容适应不断发展的需要,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在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管理、节能降耗创建节约型校园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4.注重后勤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职工队伍作风正、业务精。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持在准入企业中公平、公开、公正招标采购后勤物资,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5.加强和谐后勤建设,以人为本,注重后勤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增强凝聚力,有计划地开展职工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职工的精、气、神。
6.积极关心并参与重庆教育后勤协会组织的活动及各专业委员会开展的活动;能主动承担义务,支持教育后勤协会工作。
(二)先进个人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和谐。
2.热爱学校后勤工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勤于动脑,热心为学校师生服务,积极参与重庆教育后勤协会和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和谐,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协调能力,为学校后勤改革与发展做出成绩。
4.精通后勤业务,理论上有研究,实践上有创新。
三、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
从申报学校中评出30个。
(二)先进个人
原则上高校按2008年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博士生规模(以市教委2008年教育事业统计数为准)确定先进个人名额,一万名学生以下的学校1名,一万到两万名学生的学校2名,两万名学生以上的学校3名;中职学校及直属中小学每校1名,重庆教育后勤协会各专业委员 |